公告也能提示买卖
一般来说,基本分析可以提供给投资者的主要是上市公司股票的价值区间或说价格定位,而在基本分析所划出的价值区间之内,两只大体类似的公司股票为什么会出现价格差距、或者同一只股票的基本面并未发生大的变化,而价格却出现较大的波动,这些是基本分析不能回答的问题,主要由技术分析来回答。因此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般并不直接指导买卖,比如见到报纸上某公司购买了某一资产或卖出了某一资产,通过这一笔交易上市公司就抱了一个“金娃娃”的可能性是极小的,所以不能说“因为公司买(或卖)了这一资产,所以我就该买(或卖)该股票”。就是说:尽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很多,但真正具有实质性操作意义的并不多。 但是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的信息是有较大价值的,对于投资者确实有提示买卖信号的作用。只是这种有用的信息往往藏在文字后面,阅读者必须学会分析其字里行间的含义,才能做到用基本分析直接指导买卖: 珠峰摩托(600338)从6月到9月中旬一直逆势上涨,技术形态良好,受到很多人关注,其良好的上升形态还曾经促使笔者在媒体上推荐过该股。可是9月27日该股突然大幅跳水,几乎以跌停收盘。当然,从技术分析角度讲,在27日当天的盘中投资者就应该做止损的卖出操作,以回避风险。但到10月8日再开市时却见到该公司辟谣的公告:公司一切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而对外界谣传的公司三位高管人员被司法调查之事,公司方面的回答是“公司未接到任何与此事有关的书面通知”。这句话表面上否定了上述传闻,但如果你动一下脑筋:无书面通知,有没有口头通知呢?显然,“无书面通知”强调词语是“书面”,但是如果有“口头”通知也应该公告呀!这显然是刻意的回避。再说中国的司法制度中确实也没有调查某人的犯罪嫌疑时要“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即该公司也根本得不到所谓“书面通知”!果然,当天及随后三天该股价格继续大幅下跌,说明多数投资者已看懂了上述公告。10月16日该公司又发公告,称要调整董事人选,但仍然称公司未接到司法文书,“不清楚这一事件”。 由上可见,如果你能读懂上市公司公告中“文字后面的文字”,就可以搞明白公告中既不能否定又不愿肯定的东西。不坚决否定就是肯定,刻意回避的东西往往是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在最后证实前一直将“利空(多)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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