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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与凭证式国债有何不同之处

2008-01-18 00:07:07  作者:  来源:空  浏览次数:722  文字大小:[ ]
    储蓄国债(电子式)明天将对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据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人士介绍,凡可以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工行网点都可为投资者受理开户。投资者在购买储蓄国债时应该如何选择呢?对此,工行理财专家介绍电子式储蓄国债和以往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有何不同之处,以供投资者参考。 
  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用现金直接购买,而购买储蓄国债则需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方可到网点购买。

  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储蓄国债则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由各承办银行总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这样就能降低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所带来的风险。

  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发行对象不同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的发行对象仅限个人,机构不能购买并持有。

  承办机构不同

  凭证式国债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储蓄国债可以从7家有代销试点资格的银行购买,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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